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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资发放问题的重申通知

建新国际有限公司
建际司发 【2018】5号

 关于工资发放问题的重申通知

公司各部门:
       根据公司《2010年6号文“关于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》和《2014年1号文“关于工资发放问题的修改通知”》规定:公司每月工资发放日为12号,各部门需最迟在每月10号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领导签字的工资表交给财务。如遇特殊情况领导未签字需微信通知项锦雯发放工资,10号未通知财务的,视为默认工资表无误。若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工资表交给财务,公司一律不代发,该部门工资由部门自行发放,并且该工资作为存票工资。
       附:《2010年6号文》、《2014年1号文》


 
建新国际有限公司

二0一八年七月十六日